混用时,确保药物之间不会产生碱解、酸解等不良化学反应,同时要正常生效或提高药效。药物的乳化性、悬浮率等物理性状,混用后不可受到影响。
混用农药,应确保不会引发药害,也不能增强毒性。
对于混用后无法增效、扩大防治范围的药物,不需要一起使用。
混用时确保农药不会出现拮抗作用,否则会降低防效。
一、农药混用注意事项
1、混用的药物之间不能产生不良的化学反应(比如碱解、酸解、水解、氧化还原反应等),而且要确保可以发挥正常药效,或能够增效,同时不能以影响药剂的物理性状,比如乳化性、悬浮率下降等。
2、不同的药物混用后,不可对作物造成药害。
3、药物混合后不能增加毒性,需保证对人畜安全。
4、若混用后既没有办法增效,也没有办法扩大防治范围,则没有必要混用。
5、混用时要注意农药之间的拮抗作用,保证混用效果,比如拿捕净、苯达松进行混用时,会因产生拮抗作用而导致对禾本科杂草的防效下降。
二、什么杀虫剂能和除草剂混用
1、以玉米除草剂为例,菊酯类杀虫剂、烟碱类杀虫剂可以和它进行混用,但喷药时需避开玉米的心叶,避免药液灌心。
2、炔草酯除草剂可以和大部分杀虫剂混合使用,而且施药后除草、杀虫的见效速度较快,而其他大部分除草剂通常都不可和杀虫剂混用,比如唑草酮除草剂便不能与乳油剂型杀虫剂(或其他药剂)混用,否则可能会发生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