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用原则:药效、肥效要同步发挥,同时不可影响药肥的理化物质,也不能对作物产生有害影响。
混用技术:液体农药与固体化肥混用需要一定的技巧,例如碱性强的农药不可与钠盐、钾盐类肥料混用。
一、药肥混用原则
1、混用原则
农药化肥混用,既要发挥药效,又要发挥肥效,既不可影响药肥的理化性质,又不能对作物产生有害影响。
2、混用技术
(1)通常来说,固体农药化肥直接混用,其霎求不甚严格,而液体农药与固体化肥混用,则有一定的混用技术。
有的农药,如异稻瘟净、富士一号、敌百虫、乐果、甲胺磷以及托布津、井冈霉素、叶蝉散,速灭威等均不可与碳胺、氨水、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混合使用。
(2)碱性强的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及松脂剂等不能与磷酸钙、硫酸铵、氯化铵等化肥混合施用,
(3)含砷农药不可与钠盐、钾盐类肥料混用。
(4)农药化肥混用,宜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时进行,以防止高温蒸发,降低药效和肥效。
(5)农药化肥混用前,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简单试验。
(6)混用时,要做到随混随用,不可贮存,更不能沤制,以免时间长影响效果。
二、药肥属于农药还是化肥
1、药肥属于化肥。
2、药肥是将农药和肥料按一定的比例配方相混合,并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将肥料和农药稳定于特定的复合体系中而形成的新型生态复合肥料,通常以肥料作农药的载体。